福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们,你们要倒霉了!

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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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鼎市

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鼎政办〔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鼎市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福鼎市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 ”

|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和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领导人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宁德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企薪联办〔2017〕2号)等的决策部署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摸清欠薪底数,做好欠薪台账,压实工作责任,限时解决欠薪问题,有效防治欠薪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确保广大农民工能顺利拿到钱、按时回家、高兴过年。

工作重点

→ 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产能过剩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〢 第一阶段:集中宣传,自查自纠(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0日)。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要采取深入项目工地和企业,采取开设宣传专栏、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品、举办政策咨询活动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特别是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各用人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和检查分析,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立即整改。

〢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建立台账(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1日)。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要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对辖区内、行业主管内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签订合同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决不出现漏查情况,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处理。其中,市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排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用人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负责排查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排查中发现的欠薪隐患和清欠情况,形成工作台账,于2018年1月2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统一汇总。

〢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消除隐患(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2月14日)。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隐患,各牵头单位要督促企业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要分析拖欠工资原因,提出有效解决拖欠工资措施,总结清欠工资好的经验,切实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前介入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市人社部门要及时受理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及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实时监控以及企业劳动就业用工信息采集,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苗头的,督促相关企业立即纠正、妥善解决;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阶段:认真总结,健全机制(2018年2月14日以后)。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归纳总结,结合开展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制度,认真研究分析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〢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信访局、市政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供电公司、人民银行等单位作为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或参与单位,市人社局作为联络协调单位。各相关单位应密切协调配合,明确本单位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参与并开展工作。

〢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行政区域和行业管理条块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对辖区内、行业主管内的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将用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人代表、清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工资发放等情况建立台账,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防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排查出的存在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逐一落实到主管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清欠时限,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乡镇和主管部门,将启动问责机制。

〢 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对经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未有结果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积极主动配合、提前介入处理;住建、水利、教育、交通运输、工业、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本行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国资部门负责协助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工会负责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指导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提示和报告欠薪问题,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或拖欠不决的,要采取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等形式提请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发展改革、监察、督查、司法、安监、金融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联络渠道畅通,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

〢 严格执法处理。在专项行动中,对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由所在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处理,对处理未果的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由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接案后要尽快执结。

〢 预防、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用人单位进行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发出预警,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积极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及时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到位。对欠薪用人单位确实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逃逸的,要及时上报,并通过应急周转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不依法讨薪或打着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要依法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工作敷衍塞责,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甚至构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报送数据

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督促检查力度,对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认真进行分析,及时督促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整改,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并明确专人于2018年1月21日前将《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明细统计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2018年春节前,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应于每周四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更新数据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联系人:齐波

联系电话:13860369666

办公电话:0593-7366866

传真:0593-7997198

电子邮箱:734826459@qq.com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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