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司法+保险”合作平台!厦门中院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火星
2018-10-24 / 0 评论 / 63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2018年10月24日下午

市中级法院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

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远、副院长吴丽雪,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总经理施培德、总经理助理高嵩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

市中级法院李志远副院长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总经理施培德

分别致辞

市中级法院吴丽雪副院长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高嵩

分别代表法院与保险公司签约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此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都有哪些主要内容呢

战略合作协议在内容上吸收了最高院与中国人民财险、福建省高院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以及其他地区法院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的“保全+救助”保险新机制、执行悬赏保险等项目的合作。

还结合厦门法院的司法实践和司法需求,在共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涉金融类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的审理、司法拍卖和司法保障工作等方面也对保险机制的引入、工作机制的建立等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合作协议的签订

标志着

市中级法院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

“司法+保险”合作平台的初步搭建

厦门中院李志远副院长指出

此次与保险公司签约,中院将从三个方面推动合作协议落地见效:

一是在充分发挥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保险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面深化;

二是通过开展“保全+救助”保险新机制、道交案件合作机制、执行悬赏保险、司法拍卖保险等各类保险项目的合作,在审判执行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实现司法服务水平和审判执行质效的不断提高;

三是通过课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公民征信系统合作共建,加强行业交流,促进司法与保险的互利共赢。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施培德总经理表示

将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快落实战略合作内容,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法院提供最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破解“执行难”、服务我市司法改革的大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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