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违法被罚 车险理赔内控管理不到位

火星
2022-01-13 / 0 评论 / 123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厦门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44号)。

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存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内控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厦门银保监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张方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黄志龙、林育跨、谢志业给予警告。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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