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再诉广州财政局称格力被检举而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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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3 / 0 评论 / 47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格力空调低价投标落选后告广州市财政局一案曾引发热议,甚至还闹上了广东省两会。昨日,继格力董事长董明珠与广州“财爷”张杰明在广东省两会上“各执一词”之后,案件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一审:告错对象遭驳回

在一审判决中,天河区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市财政局的复议决定,没有改变番禺区财政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其引用法条未对定性造成影响。因此,广州市财政局不应该是适格被告,遂驳回了格力的起诉。

争议1

格力是否告错对象?

格力的代理律师认为,市财政局的复议决定认定其投标是无效投标行为,而番禺区财政局原投诉处理决定并未作此认定,因此,市财政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投诉处理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而且还增加援引了多条法律规定,改变了原投诉处理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

市财政局的代理律师反驳,番禺区财政局在驳回格力的投诉请求时已经明确认定,格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部分的“*”号条款。根据招标文件,只要未满足该条款,投标文件即无效。而市财政局在使用了番禺区财政局说法的前提下,增加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并未对番禺区财政局的行政决定产生实质性影响。

争议2

番禺财局有否越权?

随后,格力提出了番禺区财政局越权的观点。律师指出,本次采购项目是属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执行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同级监督部门是广州市财政局,格力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而提出投诉,“同级”财政部门是广州市财政局。番禺区财政局应当将投诉案件移送给广州市财政局处理,而不能在没有法定依据的情况下越权进行监管。

对此,市财政局回应称,政府采购法第55条规定接受投诉的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另外,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投诉问题。而番禺中心医院空调的采购资金来自番禺财政局,理所当然应由番禺财政局受理投诉。

庭审透露

被他人检举而落标

昨日庭审中,格力的律师直指广州市财政局维持番禺区财政局的决定是“害怕成为被告”。市财政局则辩称,市财政局在2009年4月22日是裁决撤销番禺区财政局的处理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认定的。2009年6月8日,番禺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七人组成了评标核实小组,重新审核格力空调的投标文件。结果,六名专家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在此之前,格力的投标文件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时没有被审查出来,才“侥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但被他人反映检举,监管部门查出后作了无效投标处理。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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