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于199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公司股票交易代码为000415,简称"汇通水利",上市时被誉为"中国水利第一股"。公司总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2号汇通大厦七楼。
经过10多年的经营,公司已经从一家单一进行工程施工业务的新疆本地企业,发展成为一间实力雄厚、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目前,集团业务遍布新疆、山东和湖南等多个地区,投资、经营多项核心业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风电设备制造安装、高等职业教育、医药物流、房地产、基建等。截至2008年底,公司总资产规模已达人民币11亿元,拥有4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雇员超过1,300人。
集团连续六年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多次获得水利部"先进企业"、"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三年获水利部"技术进步企业"奖,被水利部评为全国"十大明星企业"并名列榜首,是乌鲁木齐市"精神文明建设单位"和"双文明单位"。
集团的发展目标:构建一间结构合理、经营出色、具有可持续发展占略的全国性的上市公司蓝筹股,追求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1993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份制企业试点联审小组批准(新体[1993年]089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2,886.30万元。199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新体[1994]48号文件批准,增资扩股863.70万股。199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96号文件批准,本公司通过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1,250万股股票方式转为社会公众股,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199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证办[1997]013号),公司分红送股4,000万股后,股本总额为9,000万元。1999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新证监办[1999]04号文件批准,以1998年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可供分配利润每10股派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及送股后,股本总额为11,700万元。1999年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9]28号文批准向全体股东配售1,088万股普通股,配售后股本总额为12,788万元。1999年8月8日经一九九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一九九九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变更前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829840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659681股;以盈余公积每10股转增2.744761股,转送后股份总数为233,179,996股。200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以转增前总股本233,179,996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88股,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数39,520,063股以对价形式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6.998494股,换算成总股本不变下的直接送股方式,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197589股。该股改方案实施后,股份总数变更为300,335,83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为162,983,94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37,351,891股(社会法人持股137,222,454股,高管持股129,437股)。2007年6月28日,上述限售社会法人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1,840,385股。